活性炭廠家提醒:活性炭可用于飲用水的凈化
隨著水源的不斷惡化,世界各國都在不斷地修改、增訂飲用水標準。我國專家在1986年的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:(GB5749—85)的基礎上提出“飲用水水質準則”建議稿,水質指標有52項,其中34項為GB5749—85中的項目,增加的項目有:1,2一二氯乙烷、1,2一二氯乙烯、四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五氯酚、2,4,6—三氯酚、艾氏劑—狄氏劑、氯丹、七氯和七氯氧化物、六氯苯、林丹、甲氧DDT、炭氯仿萃取(CCE)和致變突試驗(Ames和SOS試驗)以及兩項口味指標(二氧化碳和溫度),并指出至少有26種元素是人體所必需,其中11種是主要元素,15種為微量元素,應有所考慮。
為了實現飲用水的高質量,必須采用先進的水質深度處理技術,但由于飲用水水量僅占城市自來水總量的極少部分,如果采用高成本的水處理工藝,去提高城市全部自來水水質和水價,然后不分用途、不分水質的使用,顯然是不合理的。
合理的解決方法是:城市水廠仍以常規工藝提供滿足一般用途的自來水。居民用戶或一些集體用戶另行采用小型,且能去除致癌、致突變、致畸等污染物的凈化裝置,以自來水為原料作深度的加工,既能保護健康,又適應居民經濟承受能力。
深色的水會是藍色或者綠色,但水樣常有黃色或黃棕色,可能由于廢水排放或植物分解的殘余物所造成;有時會有紅綠色,可能由于燃料影響;還由于氯加到含有機物的水中會形成三氯甲烷,所以高色度的水含有高濃度的氯化有機物。因此要使用活性炭降低飲用水的色度。
活性炭結合其他方法可作為凈化飲用水的手段之一。其優點是:
對三氯甲烷、農藥、異臭味、有機物去除有好的效果;
對細菌、氯、鎂、沉淀物能部分去除;
對鈣、鐵、鉀等人體有用元素不去除;
降低色度;
成本不大。
飲用水的處理,一般情況下,離子交換樹脂并非活性炭的對手,不過要達到一定程度的有機物標準時,使用活性炭和大孔型陰離子交換樹脂串聯的方法非常有效。
反滲透工藝具有高的有機物去除能力,但成本昂貴,超濾則較便宜,但只是對去除較大的有機物分子有效。活性炭一般來說是去除特定的有機化合物(包括致味、致臭物質等)較廉價的方法,當然活性炭的生產要力爭更廉價,力求更廣用。